依据嘉峪关城市博物馆安全要求,需为部分窗户、玻璃幕墙制作安装防护栏,一处平台天窗加设彩钢板,现进行商务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询价文件编号:2020004号
二、询价内容
2020年加设安全防护栏、彩钢板项目(详见附件)
1.为三楼会议室、卫生间窗户及玻璃幕墙加设防护栏;
2.为二楼平台天窗加设彩钢板;
三、采购预算:2.16万元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投标所用材料为铁质加工;
3.投标单位在本市必须有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配备(需准备店面具体位置及照片资料)。
4.供应商应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若书。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七、商务谈判资质的获取
自邀请公告发布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报送至询价单位,并提供电话联系方式,询价单位以当场验审的形式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九、递交谈判资质证明截止时间
2020年4月13日下午18:00时之前将密封完好的资料递交到嘉峪关城市博物馆办公室。1.谈判供应商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出席商务性谈判会议;6.近三年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相关业绩(文字与实拍照片资料)7.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8.企业信用证明;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出席商务谈判会议。签到时需出示邀请公告截图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嘉峪关城市博物馆
项目联系人:张永红
联系电话:13519477591
联系地址:嘉峪关城市博物馆(五一南路1379号)
嘉峪关城市博物馆
2020年 4 月7 日
附件:
防护栏、彩钢板加工制作规格